
为进一步规范赵镇街道、淮口街道、三溪镇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金堂县赵镇春风路、金堂县赵镇和平街、金堂县赵镇庆云街、金堂县赵镇江河街、金堂县赵镇金广路、金堂县赵镇金西路、金堂县赵镇米家巷街、金堂县赵镇清平街、金堂县赵镇望江街、金堂县西家坝路、金堂县赵镇云志路、金堂县三溪镇花园东路、金堂县三溪镇花园南路、金堂县三溪镇仁和街、金堂县三溪镇上正街、金堂县三溪镇下正街、金堂县三溪镇新兴街、金堂县三溪镇正兴街、金堂县淮口街道定兴街、金堂县淮口街道规划H路、金堂县淮口街道州城大道等21条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
二、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通过对涉嫌违法停放的机动车拍照记录,经审核认定违法停放后,依法给予10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依法拖移车辆。
三、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机动车停放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车辆行经上述路段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停车场(库)。
本通告自2020年7月15日起实施。
金堂县公安局
2020年7月2日
渝公网安备500105025034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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