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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强险总责任限额提至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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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网2020-09-04

    据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记者谭谟晓)银保监会官网3日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自9月19日起开始施行,这意味着车险综合改革将正式实施。

    意见明确,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意见显示,商业车险保险责任更加全面,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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