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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理车辆“车辆坟场”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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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丝不苟星球2Pn2025-06-14

    近日,短视频平台上曝光的“车辆坟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城郊荒野中,锈迹斑斑的汽车、共享单车堆积如山,零件散落,油污渗漏,宛如一座座“车俩坟场”。这些被遗弃的车辆不仅侵占土地、污染环境,更折射出我国车辆回收体系的一些短板。

    据统计,我国每年报废汽车超千万辆,正规拆解率不足30%。大量钢铁、橡胶、塑料等可回收资源被闲置,共享单车的铝制车架、锂电池等优质材料亦在风吹日晒中损耗殆尽。更严峻的是,长期暴露的车辆燃油渗漏污染土壤,塑料分解释放有毒物质,锂电池中的重金属更可能引发环境风险。这些“城市毒瘤”侵占公共空间,滋生安全隐患,成为城市治理的顽疾。

    废弃车辆回收体系的不完善导致废弃车辆出现泛滥。一方面,政策激励不足。老旧车报废补贴低、手续繁琐,车主宁愿丢弃;共享单车企业盲目扩张,无退出约束,导致“投放即废弃”。另一方面,回收体系市场机制有欠缺。拆解回收企业利润微薄,技术落后,不利于充分的市场竞争;市场信息不对称,评估标准混乱,难以形成高效循环链条。

    废弃车辆非“垃圾”,而是放错位置的资源。破解“车辆坟场”困局,需以政策为纲、市场为轴、技术为翼、共治为基,践行循环经济理念,构建完善的废弃车辆资源化治理体系。

    完善市场机制,释放行业活力。德国通过立法明确车企回收责任,形成拆解、再制造、材料回收的完整产业链,报废车再利用率达95%。我国可借鉴其经验,进一步优化以旧换新政策,提高补贴标准,简化流程,让车主“主动报废”更有利可图。同时,鼓励行业整合升级。如山西孝义、宜昌等地通过技术革新与合理布局,推动拆解企业规模化、专业化,实现资源回收率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全生命周期管理,筑牢制度根基。从生产到回收,需明确各环节主体责任。欧盟要求新车设计预留拆解接口,并建立“数字护照”追踪零部件流向;日本《汽车循环法案》强制车企承担回收成本,推动零部件再利用率超80%。有关部门应动态修订相关法规,将共享汽车、共享单车、新能源车等新业态纳入监管,建立“一车一档”信息平台,实现从注册到报废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

    落实主体责任,激发企业动能。企业是资源化利用的关键主体,要严格落实“谁生产谁回收,谁经营谁报废”的基本政策。德国奔驰自建拆解厂,将废车回收率提升至84%;国内滴滴青桔与中国再生集团合作,通过精细化拆解使共享单车回收率达90%以上,材料转化为行李箱、运动鞋等产品,真正实现了循环经济。此类案例表明,企业需将环保责任融入商业模式,创新技术与管理,变“成本负担”为利润增长点。

    社会共治,凝聚多元合力。理清政府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协同治理的新格局。我国昆明、镇江等地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开展“网格化排查”“敲门行动”,引导公众参与清理。政府也应强化统筹,搭建公众监督平台,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加入,形成全民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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