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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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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骊靬高速交警2025-07-29

    为集中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公共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金昌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飙车炸街"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驾驶非法改装、无牌无证、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禁止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进行非法竞速、单轮行驶等危险驾驶行为。

    二、对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追逐竞驶、频繁穿插变线,情节恶劣、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驾驶摩托车超速、闯红灯、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将对驾驶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四、对摩托车及其他机动车擅自加装车辆排气套管等装置,以加大排气声音,造成噪音污染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恢复车辆原状,对违法行为人予以从严处罚。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非法拼装、改装的摩托车,对加装可变阀门、尾哨、尾喉,改装声浪等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六、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改装机动车和驾驶机动车飙车、"炸街"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对举报人情况严格保密。对泄密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金昌市公安局接警中心:110、122

    金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0935-5835500

    金川公安分局金川交管大队:0935-5835600

    永昌县公安局永昌交管大队:0935-5836445

    (二)网络举报

    关注“金昌公安”“金昌公安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或关注“金昌交警”抖音号通过后台私信进行举报。

    (三)现场举报

    提供行车记录仪、手机等摄像设备准确记录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违法时间、地点、车辆号牌、车型等照片、视频资料至交管支队二楼208室进行举报,或至所在县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进行举报。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同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金昌市公安局

    2025年7月26日




    编辑:孙 颖 责编:张容煌

    审核:吴辰章 监制:李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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