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油罐的顶部覆土厚度小于0. 5m。油罐的周围,未回填干净的沙子或细土(其厚度小于0.3m)。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规范》(GB50156-2021)
第6.1.12条:油罐设在非车行道下面时,罐顶的覆土厚度不应小于0.5m;设在车行道下面时,罐顶低于混凝土路面不宜小于0.9m。钢制油罐的周围应回填中性沙或细土,其厚度不应小于0.3m;外层为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材料的油罐,回填料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二、油罐缺少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检测系统。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
第6.1.16条:设有油气回收系统的加油站,站内油罐应设带有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监测系统。
三、两种油品以上加油机缺少油品文字标识 。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
第6.2.5条:采用一机多油品的加油机时,加油机上的放枪位应有各油品的文字标识,加油枪应有颜色标识。
四、加油机附近缺少防撞柱(栏0.5m)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14.2.3条:加油岛、加气岛、加氢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4.靠近岛端部的加油机、加气机、加氢机等岛上的工艺设备,应有防止车辆误碰撞的措施和警示标示。采用钢管防撞柱(栏)时,其钢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00mm,高度不应小于0.5m,并应设置牢固。
五、卸油口未锁闭 。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
第5.2.15条:卸至软管内无油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b)拆除软管,将卸油接口的密封盖盖紧并加锁。
六、金属切削机床存在不能满足安全防护的部分。
《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GB15760-2004)
第5.2.1条:机床的外形布局应确保具有足够的稳定性。使用机床时(按说明书规定的预定使用条件下),不应存在意外翻倒、跌落或移动的危险。由干机床的形状原因不能确保足够稳定性时,应在说明书中规定其固定措施。
七、反接制动的电动机未采取防止制动终了时反转的措施。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第2.5.5条:当反转会引起危险时,反接制动的电动机应采取防止制动终了时反转的措施。
八、货梯防护门联锁装置不符合要求。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第4.11.3条:层门与轿门的试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每层层门必须能够用三角钥匙正常开启:2当一个层门或轿门(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非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
九、设备周边未设置防护栏 。
《机械工程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1155-2016)
第4.5.7条:生产设备凡有强烈的辐射热、弧光、电磁波、高能射线产生的作业区,应设为隔离区,并设警示标识。

渝公网安备500105025034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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