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油岛未设置防撞措施 。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
14.2.3条第4款:靠近岛端部的加油机、加气机、加氢机等岛上的工艺设备,应有防止车辆误碰撞的措施和警示标示。采用钢管防撞柱( 栏)时,其钢管的直径不应小于100mm,高度不应小于 0.5m,并应设置牢固。
二、电缆穿越电缆沟或建筑物未套管防护;防护管口未密封 。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
第15.7.2条:电缆施工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进入电缆沟和建筑物时应穿管保护。保护管出入电缆沟和建筑物处的空洞应封闭,保护管管口应密封。
三、加油站站内罩棚下的灯具未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的节能型照明灯具 。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
第13.1.8条: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以外的站房、罩棚等建筑物内的照明灯具,可选用非防爆型,但罩棚下的灯具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级的节能型照明灯具。(IP44 级为防尘、防水)
四、自助加油未安装视频监控。
系统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
第6.6.6条:营业室内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该系统应具备下列监控功能:
1. 可分别控制每台自助加油机的加油和停止状态;2.发生紧急情况可启动紧急切断开关停止所有加油机运行
五、油罐的量油孔缺少没带锁。
的量油帽。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6.3.7条第5款:油罐的量油孔应设带锁的量油帽。
六、汽油罐的通气管管口未安装机械呼吸阀。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
第6.3.11条:当加油站采用油气,回收系统时,汽油罐的通气管管口除应装设阻火器外,尚应装设呼吸阀。
七、各卸油接口及油气回收接口缺少明显的标识 。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
第6.3.2条:每个油罐应各自设置卸油管道和卸油接口。各卸油接口及油气回收接口,应有明显的标识。
八、卸油管道的各操作接口缺少快速接头及密封盖。
《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
第6.3.3条:卸油管道的各操作接口处,应设快速接头及密封盖。
九、加油站卸油完毕后未静置5分钟 。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0)
第7.3:卸油后,静置5min方可进行人工取样、测水和计量,人宜站在上风方向进行作业。
渝公网安备50010502503425号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