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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汽车换新补贴细则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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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大连02-19

    2月18日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

    2025年大连市汽车报废更新

    补贴实施细则


    补贴时间为

    2025年1月1日零时

    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


    细则中明确,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报废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的消费者必须为同一人。报废旧乘用车与购置新乘用车无先后时间顺序要求。


    个人消费者在全国范围内报废注销个人名下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大连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含2.0T,下同)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注销上述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注销上述符合条件的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报废的旧车必须于2025年1月8日(含当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每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细则中明确,《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

    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企业名单见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报废更新”小程序)。为做好汽车报废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4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取得全部上述4类证明材料的个人消费者,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旧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要求。


    该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报废旧车时间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车时间为准,购买新车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注册登记时间以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记载时间为准。


    细则实施期间,申请人购置同一辆新乘用车(以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不得重复申请享受国家汽车报废更新或大连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已申领上述任意一种类型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另一种类型补贴。在补贴申请信息审核期间,购置的新乘用车应始终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6年1月10日前,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报废更新平台),按照购买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选择补贴受理地,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审核结果通过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本方案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逾期未申请,或逾期未按要求补正信息的,均不予受理。


    市商务局设立汽车报废更新咨询热线0411-39989757、0411-39989588,及时回应公众诉求,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伪造、变造相关材料虚假交易、串通他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按职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解释。如果国家政策发生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月18日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

    2025年大连市汽车置换更新

    补贴实施细则


    细则中明确,个人消费者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且完成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对个人消费者购置新车辆价格5万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置换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置换新购车辆为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3万元


    2025年度,个人消费者参与置换更新活动仅限1次。同一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置换更新补贴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的乘用车(以下简称“旧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新购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在大连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燃油乘用车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新能源乘用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使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即挂绿色车牌),车辆类型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为准。


    补贴条件为:转让旧车、购买新车并注册登记须为同一个人;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需在2025年1月8日(含当日)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以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日期为准;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和购买新车日期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无先后顺序要求。旧车转让日期以《机动车登记证书》转让登记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和购买的新车应当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车辆注册登记手续,以《机动车登记证书》日期为准。


    补贴申报须由个人消费者发起,通过移动端进行申报,登录中国银联“云闪付”App—“政府促消费”—“大连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按照要求进行注册申报。申请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2月18日14时至2026年1月10日24时前,通过平台提交申请。2026年1月20日24时平台关闭车主查询补正入口。申请人应及时关注申请进度,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云闪付手机号、银行卡持卡人姓名、发票信息和乘用车注册登记信息须保持一致。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且通过照片或扫描形式提供的材料要保证完整、清晰,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申请人本人购买新车的刷卡凭证或云闪付付款截图,应能识别出收款方(车企)的信息,小票或截图金额不低于2万元。


    大连市汽车置换补贴咨询电话0411-83779079、95516(工作日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


    该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如果国家政策发生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大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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