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1月8日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
关于调整部分类型货车
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1月15日0时起,我市主城区范围内通行的“中型厢式货车”,其中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不受“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限行措施限制,在通行管理上参照“轻型、微型载货汽车”管理。
特此通告。
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编辑:婧琦 王琳
美编:海健
校对:吴毅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高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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