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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通告!11月15日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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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大连2022-11-08

    2022年11月8日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

    关于调整部分类型货车

    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现通告如下:

    2022年11月15日0时起,我市主城区范围内通行的“中型厢式货车”,其中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不受“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限行措施限制,在通行管理上参照“轻型、微型载货汽车”管理。

    特此通告。


    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编辑:婧琦 王琳

    美编:海健

    校对:吴毅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高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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