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纸判决,掀开了明星车企销售流程的“隐秘角落”。当消费者李女士(化名)收到小米汽车“限期付清全款,否则定金不退”的最后通牒时,她可能没想到,自己的一次维权,竟会成为全国首例否定该销售模式的司法判例。这背后,是商业效率与消费公平的正面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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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回顾:从友好协商到“最后通牒”
信任的开端:2024年7月,李女士怀着对品牌的信任,支付5000元定金,成为了小米SU7(图片|配置|询价) Max的准车主。后因资金安排,她与小米友好协商,达成了“订单延期360天”的补充协议。故事至此,仍是一派和谐。
风波骤起:然而,在去年12月,在未收到任何排产通知的情况下,李女士的购车APP界面突然“变脸”——系统生成车辆,并发出一封《付款提醒》,要求她在7天内付清高达31.39万元的尾款。最关键的是,流程显示:必须先付款,后才能安排验车。
无奈的僵局:一边是筹措巨额资金的现实困难,一边是“没见到车就要先打款”的心理不安,李女士未能按时支付。随后,她收到了最坏的消息:订单被单方面取消,5000元定金也被没收。
二、法院亮剑:司法为消费者权利“撑腰”
面对看似强势的格式合同,法院的判决有理有据,直击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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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直指核心:“未验车先付款”条款无效
法院认定,该条款排除了消费者在付款前查验商品的基本权利,将购车风险完全转嫁给消费者,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依法应属无效。这意味着,小米赖以运行的流程,从法律上站不住脚了。
2. 戳破“承诺”:宣传与实操严重不符
判决书中特别指出,小米汽车在公开宣传中承诺的“支持验车后付尾款”,与其实际操作存在巨大落差。品牌的公开承诺,同样是契约的一部分,出尔反尔,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3. 认定责任:擅自排产,小米违约在先
法院认为,在延期协议有效期内,小米在未通知并获得消费者确认的情况下,擅自安排生产并催收尾款,这一行为本身已构成违约。既然如此,小米便无权没收消费者的定金。
最终,法院判决:小米汽车相关公司向李女士双倍返还定金,共计1万元。
三、行业与市场:一石激起千层浪
此案虽是个案,但其“首例”的示范效应巨大,堪称给整个新能源汽车直销行业立下了一道“司法界碑”。
对企业:这是一次深刻的警示——任何商业模式的创新和效率提升,都不能以牺牲消费者法定权益为代价。科技光环之下,更需筑牢合规与诚信的基石。
对消费者:这是一次有力的鼓舞——它证明在法律面前,个体消费者与商业巨头是平等的。勇于维权,就能守住公平交易的底线。
四、网友热议:舆论一边倒,期待企业回应
事件在今日头条平台引发热议,评论区呈现一边倒态势:
“支持判决!几十万的商品不让验就付款,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希望小米能正面回应,吸取教训,别辜负了‘米粉’的信任。”
“建议所有新能源品牌都以此案为镜,立刻自查购车协议。”
小编观点
我们乐于见证科技为传统行业带来的革新,但更坚信,创新的车轮只有在法治与公平的轨道上才能行稳致远。此案判决维护的不仅是一位消费者的权益,更是所有市场参与者对公平、诚信环境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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