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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可能“不只是盗用”:林肯品牌及其利益共同体“该如何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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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oCon御车2025-12-17

    【AutoCon御车】独家、公开发布!

    日前,据央视新闻报道,国家网信办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开展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依法处置了又一批典型案例,彰显了国家有关部门规范汽车行业网络环境的坚定决心。

    显而易见,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强力整治下,汽车行业网络环境正迎来系统性转变,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开展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可见这一由国家有关多部门联合开展的治理行动正在走向常态化,正成为规范行业行为的根本性保障。

    在汽车行业的网络乱象中,除了已经公布的典型案例之外,同时也存在着类似涉及林肯汽车的“非典型”涉嫌违法行为。相信在国家有关部门的逐步整治过程中,都将逐步得到清理和规范,尤其是那些通过层层隐密手段,躲在违法“打手”和“马甲”背后的金主!

    在林肯汽车的网络商业性宣传活动中,林肯品牌及其利益方涉嫌“盗用《AutoCon御车》名义,“唯独为林肯”实施大量、高频商业性宣传,同时通过矩阵账号“水军”大量发布同类内容,涉嫌操纵舆情。在日趋完善的网络法治环境下,这种违法显而易见,但却出现盗用名义从事违法活动的问题,这是否已经构成“陷害”?

    必须强调的是:《AutoCon御车》从未参与过林肯汽车的任何网络宣传活动!所有以盗用名义发布的内容均系林肯品牌及其利益共同体所为!并且正处于对“被盗用名义”的维权过程中,正遭到因林肯品牌及其利益共同体的盗用名义问题,通过各种“马甲”、以不同“未知主体”实施的网络打压中!

    必须明确指出的是:针对林肯品牌及其利益共同体的盗用名义问题维权过程中,已经公开拒绝来自林肯品牌或其利益共同体,以“任何所谓的商务合作”掩盖事实的想法。林肯品牌拥有100多年历史,是我们非常尊重的品牌,自此之前从无任何交集,这里只就事论事。

    任何品牌、再大的品牌都应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行事,无关大小都有权维护自身利益,并在国家相关法规范围内,以合情合理、合规合法的方式声索权益。林肯汽车品牌“自有其道”,但其任何活动都应在法定范围内,都不应建立在“盗用”他人名义、陷他人于违法境地的前提下。

    特别声明:

    1、《AutoCon御车》为“唯一”公开发布平台;

    2、任何其他组织和个体不代表《AutoCon御车》;

    3、除原文外的任何言论与《AutoCon御车》无关;

    《AutoCon御车》独家公开发布,第182523期,公众号、百家号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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