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方全责肯定是对方全额赔付,无论是对方个人还是保险公司。其次,对于医保外用药,不同法院的判罚不同,水平高有担当的法院认为车险是商业保险,收费标准远高于公益性的医保,所以不能以医保标准来限制用药,判定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费用。
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任何一家法院,只要起诉就赔,这是一个流程。 但是比如你截肢,要装一个假腿,合理价格范围内都可以理赔,但是你非要装一个金腿,这种不赔
你这个比喻不恰当。
@用户5235418565857: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任何一家法院,只要起诉就赔,这是一个流程。 但是比如你截肢,要装一个假腿,合理价格范围内都可以理赔,但是你非要装一个金腿,这种不赔
人伤,最后都要走法院,因为保险公司不会主动赔偿。这个医保外就是最近二年被炒作出来,保险公司是背后主使,算是故意增加的保费。以前你听说过医保外嘛?最后不也是都赔偿了吗。 法院会照顾弱者,对方车辆全责,你受伤的一切费用保险公司都会赔偿,只要你能拿出医院的票据就行。包括你的误工费,医疗费,护工钱等等一系列。
说的对
我不知道你去看过病没有?如果你有社保基本上你只能报掉50%。剩下的50%需要由你自己支付或者你买的商业险(保外用药)去支付。如果你只赖只抱怨保险公司,那说明你还没有吃到苦头。
肯定是对方付,没上那个保险,起诉了其实也是保险公司出的。这属于保险合同的问题。对方也是希望你起诉。
对的,其实有好多人都不懂,认为车主赖皮,其实是保险公司赖皮,车主只要买了三者险,保险公司就要赔的,
这个药要分必要和非必要的! 如果是医保内也有相同疗效,非要用进口贵的产生的不必要费用,法院是不会判罚全额赔偿的。只有医保内没有的,又是必须用药,才可以使用!不是说你想用啥用啥,扩大不必要的损失,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对方是要负责,但也不是你乱用药的理由啊,没必要的不叫赔,叫滋事吧
用药是医院的事,
用什么药医生说了算,病人想用什么药就用什么药吗?逻辑都不通
我遇到过这种情况,对方是摩托车与我相撞,交警判责他70我30,后来看他可怜我承担90,他承担10,医药费花了30多万,医保外用药花了好几万,法院直接让保险公司全陪,开庭时保险公司都没来人,现场法官给保险公司打电话说所以医药费保险公司必须承担,你们有没有异议,保险公司说没异议,多少钱都无所谓
运气好,他要是噶了,能要你半条命。
这种法院判可以,个人就是要互相扯皮。
把对方跟保险公司一起告,保险公司就帮你把事处理明白了,该保险拿的保险拿,不该保险拿的,保险会给你列的明明白白的
告了,是法院给你整得明明白白,不是保险
不负责就先找调解,调解不行再起诉,不要怕,现在起诉比以前方便多了,另外调解一般是保险公司找的,据理力争就行,保留好所有票据
切记,所有医疗都要先自费。
调节毛线,投保人也希望你去起诉,谁有功夫和你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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